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告知单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可在汽车与人才网下载);

  2、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合同离截止日期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8、有档案保管权单位提供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说明(无档案保管权单位由受理点所属人才中心出具调档函,经查阅档案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说明);

  9、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4退休人员办理提供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5)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四、   受理部门及地点

上海汽车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国际汽车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嘉定区安亭镇曹安路5656号,国家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内)。

五、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以上国定节、假日除外)。

六、采集图像

1、   时间:星期二下午、星期五上午      下午100430

2、   地点:嘉定区安亭镇曹安路5656号,国家及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内;

3、   拍照穿深色有领衣服;带好身份证。

七、 咨询电话及网址

4、   59568585黄小姐

5、   咨询网址为 http://www.carhr.com/

 

 

 

 

续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书面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居住证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2、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与居住证复印件;

  3、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提交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在系统升级前,请至首次申请的受理点申请续办。